南京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基礎日語考試大綱
242基礎日語考試大綱
一、考試的基本要求旨
在考察學生對日語基礎語法的掌握情況,對一般性文章的閱讀能力,和簡單的日漢、漢日翻譯能力,其水平要求相當于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和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舉辦的日本語能力測試的三級水平。
二、考試方式和考試時間
閉卷考試,總分100,考試時間為3小時。
三、參考書目(僅供參考)
《標準日本語 新版》(初級),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年;
日本語能力考試N4~N3各年真題。
四、試題類型:
主要包括詞匯(假名寫漢字、漢字注假名、詞組翻譯等)、文法(用言、助動詞的活用、助詞的用法、基本句型等)、翻譯(中日互譯)、閱讀、作文等。
五、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詞匯與語法
1.“文字·詞匯”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對日語詞語的掌握情況。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寫出所給假名的日語漢字;
第二部分:寫出所給日語漢字的假名;
第三部分:寫出外來語。
2.“語法”主要考察日語助詞、助動詞、句型等語法的使用,選擇題形式。
(二)閱讀與翻譯
1.“閱讀”主要考察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和知識視野。
2.“翻訳”主要考察考生對日語語言知識等的應用能力及審美能力。形式為中譯日、日譯中。要求考生能夠準確分析句子結構,靈活運用各種翻譯手法,使譯文符合漢、日語的句法習慣;做到選詞貼切,達義準確,譯文流暢。
(三)寫作
“寫作”主要考察學生對日語章法的掌握情況,以及日語書面表達能力和思考能力。要求文體得當、內容切題、論述充分;語言簡潔、規范;思路清晰、邏輯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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